您现在的位置是:网站首页 > 政府资讯

江西省政府举行贯彻雷电灾害防御办法电视电话会

来源:本站 字体:【 】 发布时间:2012-03-13 10:41:57 点击数: 打印本页
      3月8日,江西省政府举行宣传贯彻《江西省雷电灾害防御办法》电视电话会暨新闻发布会。记者了解到,石油、化工、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场所,其防雷装置每半年要检测一次,其他重要单位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。不按要求进行检测且拒不改正的,给予警告并处最高1万元的罚款。
  江西省是雷电灾害多发区、重灾区,2005至2011年,江西省共发生雷灾事故4460余起,因雷击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平均每年达1.8亿元。作为江西省首部雷电防御专业法规,《江西省雷电灾害防御办法》于3月1日开始施行,《办法》共分27条,主要涵盖政府职责、雷击风险评估、安装防雷装置的范围、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、防雷装置的竣工验收、防雷工程的资质管理等内容。其颁布实施,对提高江西省雷电监测预警预报能力、提高公众防御雷电灾害的意识、完善防御措施具有重要意义。

上一篇:
下一篇:

 发表评论

 姓 名:
验证码: